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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配方奶粉“新国标”征求意见之后没下文了

2019-03-22 发布 消费日曝
距离征求意见稿发布已经过去6个多月,奶粉新国标到目前没有下文了。

2018年9月7日,卫计委(现在为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征求婴儿配方食品等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1项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婴幼儿奶粉新国标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是2018年10月30日。不过到现在,接收到社会各方意见的新的修改版本没有再公布,具体修改了怎严的程度,修改的部分是否适合行业发展,到现在没有音信。

记者粗略计算,从发布征求意见已经过去6个多月,离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也过去了快5个多月了。

到底最后国标怎样定各项指标,也是没有信息。

要知道,新国标征求意见稿中新的标准发生了很大变化:

适当调整婴幼儿奶粉二段、三段奶粉每100克乳粉中的蛋白质含量,提高蛋白质的质量;标准采用修订后,三个年龄段的婴儿配方食品将采用三个对应标准;幼儿食品标准中可选择营养成份的数目调整,必须营养成分的数目相应地发生变化;标准中对营养成份的检测方法规定将更为科学。

本次修订将标准的范围进一步明确为0~6月龄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和幼儿配方食品所涵盖的年龄段进行进一步划分和明确,避免标准间的交叉重复。同时,也与婴儿配方食品相关的管理规定保持一致。

到现在没有音信,上半年是否能有更新的发布也不得而知。

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1段)新国标征求意见稿中,针对婴儿配方食品标准中营养素适宜含量值的建议修改如下:

基于以上各营养素在母乳中的含量、婴儿需要量、摄入量、缺乏/过量等的研究结果及其他相关资料,参考国际和国外法规标准中营养素含量要求,综合评估我国现行婴儿配方食品标准中各营养素含量的合理性。基于以上结果并经专家论证后,提出新标准中含量的修订建议。本次修订营养素主要调整为,1)为充分保证婴儿配方食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增加了部分营养素的最小值和最大值;2)考虑到婴儿对胆碱的需要,将其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3)调整了部分营养素的最小值,以满足婴儿对该营养素的营养需求;4)调整了DHA和AA的表达方式,便于标准的使用。

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2段)新国标征求意见稿中,针对较大婴儿配方食品标准中营养素适宜含量值的建议修改如下:
基于以上各营养素在母乳中的含量、较大婴儿需要量、摄入量、缺乏/过量等的研究结果及其他相关资料,参考国际和国外法规标准中含量要求,综合评估我国现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标准中各营养素含量的合理性。此外,参考国际关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向婴儿配方食品靠拢的修订趋势,结果并经专家论证后,提出新标准中含量的修订建议。本次修订中营养素主要调整为,1)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了乳清蛋白和乳糖的比例要求;2)为充分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营养适宜性,调整或增加了多数营养素的最小值或最大值;3)考虑较大婴儿对锰、硒、胆碱的营养需求,将其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4)增加了附录A和B,允许在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单体氨基酸;4)调整了DHA和AA的表达方式,便于标准的使用。

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幼儿配方食品》(3段)新国标征求意见稿中,针对幼儿配方食品标准中营养素适宜含量值的建议修改如下:
基于以上各营养素在母乳中的含量、幼儿需要量、摄入量、缺乏/过量等的研究结果及其他相关资料,参考国际和国外法规标准中含量要求,综合评估我国现行幼儿配方食品标准中各营养素含量的合理性。提出评估结果并经专家论证后,提出新标准中含量的修订建议。本次修订中营养素的主要调整为,1)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了乳糖的比例要求;2)为充分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营养适宜性,调整或增加了部分营养素的最小值或最大值;3)调整了DHA和AA的表达方式,便于标准的使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1段)新国标修改具体项目:
本标准代替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
本标准与GB10765-201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调整了范围的描述。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调整或增加了部分营养素的最小值或最大值。
——增加了豆基婴儿配方食品中铁、锌和磷的含量要求。
——将胆碱由可选择成分修改为必需成分。
——调整了附录A和附录B的内容。
——更新了检测方法。
新国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2段)新国标修改项目:
本标准与GB 10767-2010中适用于7~12月龄的较大婴儿配方食品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乳清蛋白和乳糖的比例要求。
——调整或增加了多数营养素的最小值或最大值。
——增加了豆基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铁、锌和磷的含量要求。
——将锰、硒、胆碱由可选择成分修改为必需成分。
——修改了标签的部分要求。
——增加了附录A和附录B。
——更新了检测方法。
新国标: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主要是对6-32个月婴儿配方奶粉做出明确规定:
其中蛋白质含量要求为:每100kJ含有乳蛋白质最小值为0.7g,最大值为1.2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幼儿配方食品》(3段)新国标征求意见稿修改项目:
本标准与GB 10767-2010中适用于13~36月龄的幼儿配方食品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范围。
——增加了乳糖的比例要求。
——调整或增加了部分营养素的最小值或最大值。
——更新了检测方法。
新国标:

《消费日曝》看到,根据相关修订安排,修订后的标准可能有以下4个方面的明显变化:

一是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的蛋白质标准将进行调整,即我国二段、三段奶粉每100克乳粉中的蛋白质含量的调整。适当调整我国二、三段奶粉的蛋白质含量,提高蛋白质的质量,对于降低产品的成本、增加婴幼儿乳粉的消化吸收都将有益处。

二是目前针对0-6个月婴儿、6-12个月较大婴儿与12-36个月幼儿使用的一段、二段与三段乳粉采用的是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与较大婴儿配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二个标准,标准采用修订后,三个年龄段的婴儿配方食品将采用三个对应标准。

三是婴幼儿食品标准中可选择营养成份的数目将会调整,必须营养成分的数目也可能相应地发生变化。由于现有标准中可选择营养成份的数目较多,一些生产商对其产品的声称与宣传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所以在婴幼儿食品营养成份的数目方面,新标准中也将会作出调整,进一步明确营养成分数目。在做好指导企业生产的同时,也能更好地引导消费者对产品做出选择。

四是标准中对营养成份的检测方法规定将更为科学。由于各种婴儿配方食品中许多营养素都是微量营养素,检测方法的不同可能导致营养素含量的判定结果有所不同。新修订的标准也将会更加完善、合理。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配方奶粉市场,每年配方奶粉需求量在70万吨,2018年正规进口配方奶粉32.45万吨,海淘进入约15-20万吨,国内产提供约40万吨左右。

据了解,婴幼儿配方食品在国内市场的需求约1000亿元。

新国标出台,将会影响千亿市场。

更为重要的是,新国标对配方进行调整,没有技术能力的品牌将会被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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