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我国特殊膳食用食品有哪些类别?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018-12-29 发布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为了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或满足疾病、
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要,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
我国对特殊膳食用食品有严格的标准界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明确指出,特殊
膳食用食品的类别主要包括:
a) 婴幼儿配方食品:
1) 婴儿配方食品;
2)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3)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b) 婴幼儿辅助食品:
1)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2)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c)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
品种除外) ;
d) 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辅食营养补充品、
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
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
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
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延伸阅读
目前,我国已形成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特殊医学
用途配方食品和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为主体的特殊膳食食品标准体系。
另外,我国正在起草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老年食品通则》、《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标准,老年食品、肿瘤全营养
配方食品也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范畴。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当目标人群无法进
食普通膳食或无法用日常膳食满足其营养需求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
食品可以作为一种营养补充途径,对其治疗、康复及机体功能维持等
方面起着重要的营养支持作用。此类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的
治疗作用,产品也不得声称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
根据不同临床需求和适用人群分为3 类,即全营养配方食品、特
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
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按照不同年龄段人群对营养素的需求量不
同分为两类。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能够满足目标人
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按照
不同年龄段分为两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
则》(GB 29922-2013)附录中列出了目前临床需求量大、有一定使
用基础的13 种常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
用途配方食品,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根据国内外法规、使用
现状和组成特征,常见的包括营养素组件、电解质配方、增稠组件、
流质配方和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等。
需要指出,特膳食品与特殊食品并非同一概念。特殊食品包括婴
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保健食品。在具体区分时,需要注意
查看其产品标准号。
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要,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
我国对特殊膳食用食品有严格的标准界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明确指出,特殊
膳食用食品的类别主要包括:
a) 婴幼儿配方食品:
1) 婴儿配方食品;
2)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3)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b) 婴幼儿辅助食品:
1)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2)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c)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
品种除外) ;
d) 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辅食营养补充品、
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
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
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
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延伸阅读
目前,我国已形成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特殊医学
用途配方食品和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为主体的特殊膳食食品标准体系。
另外,我国正在起草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老年食品通则》、《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标准,老年食品、肿瘤全营养
配方食品也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范畴。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当目标人群无法进
食普通膳食或无法用日常膳食满足其营养需求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
食品可以作为一种营养补充途径,对其治疗、康复及机体功能维持等
方面起着重要的营养支持作用。此类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的
治疗作用,产品也不得声称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
根据不同临床需求和适用人群分为3 类,即全营养配方食品、特
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
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按照不同年龄段人群对营养素的需求量不
同分为两类。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能够满足目标人
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按照
不同年龄段分为两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
则》(GB 29922-2013)附录中列出了目前临床需求量大、有一定使
用基础的13 种常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
用途配方食品,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根据国内外法规、使用
现状和组成特征,常见的包括营养素组件、电解质配方、增稠组件、
流质配方和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等。
需要指出,特膳食品与特殊食品并非同一概念。特殊食品包括婴
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保健食品。在具体区分时,需要注意
查看其产品标准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