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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自4月1日起要求中国广西出口的越南水果产品要有可追溯性

2018-04-04 发布 中国大蒜网
      据越通社报道,近日,越南工贸部收到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管理机构关于对经广西各口岸出口到中国的越南水果要有可追溯性的要求。

据此,自4月1日起,进口越南水果的中国企业在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时需要提供“含有产品质量信息追溯包装的图片”。具体为,企业需要以中文或英文列出水果的名称、原产地、包装厂的名称或代码。此外,企业还可以添加条形码、二维码、防伪标志等,以便查看。

据越南工贸部亚非市场司的消息,2017年,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行了评估,并批准额外的4个进境水果指定口岸。目前,广西共有7个进境水果指定口岸。与此同时,广西还将越南火龙果、龙眼、山竹等水果列入企业进口优惠贷款的水果名单。

中国(凭祥)—东盟水果进出口水果商会代表表示,每年中国对进口水果的需求非常大。通过凭祥市进口的水果占中国水果进口总量的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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